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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九十七章 与子同袍[2/2页]

    老兵虽然年纪大了,却很是豪爽,将一壶酒,递给了叶秋。

    “这是民国十三年,h埔军校发放给第一批学生,的军用制式水壶。”

    叶秋并没接酒壶,而是眉头微皱,有些不悦“身为军人,你为何如此,玷污此物”

    “这”闻言,老兵一愣,随后目带黯然“小兄弟,这是我三哥的遗物。”

    原来,老兵一家都是农民,他三哥最争气,是h埔军校的第一批学生,后来成为了一个将军。

    最终,三哥为了抵挡鞑虏,战死在了沙场,为国捐出了宝贵的身躯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老兵这才参军,发誓要荡平鞑虏,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。

    而这个水壶,老兵一直留着,当做酒壶来用。

    当兵,自然不能喝酒。

    但老兵在森林中坚守,为了抵抗寒冷,以及排解寂寞,就自己种地,制作米酒。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闻言,叶秋的目光,这才渐渐柔和“如此说来,你在边疆森林,一晃就是数年”

    “是啊,我从年轻的热血愣头青,一晃到如今白发苍苍,却依旧没等到团长李云虎。”

    握着酒壶,老兵,目带伤感“小叶,你是新生代的小年轻,肯定不知道,当年建国那会儿,咱们中原是何等艰难。”

    闻言,叶秋,沉默。

    民国二十年,叶秋沉睡终南山,再次苏醒之时,已是2011年4月。

    现如今,也不过是2011年,农历八月初三,公历八月三十一日罢了。

第一千九十七章 与子同袍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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